河北省石油业商会的前身为河北省工商联石油业商会,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2005年6月28日经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批准正式成立。河北省石油业商会是河北省工商联领导下的行业性、非盈利性、多经济成份的石油及相关行业的会员组织。
2013年5月21日,河北省石油业商会获得了河北省民政厅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冀民社证字第0915号),在全省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中率先完成了法人登记注册工作,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一级社团组织。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聘请河北省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北省工商联八届、九届会长韩葆珍为名誉会长。齐放任会长,赵盾任常务副会长,王百文、陈金端、董平均、董宪章、赵德全、贾春发、刘文会、刘景华、刘翠芹、周连明任副会长,李淑芬同志任秘书长。
河北省石油业现有会员单位200多家,其中会长、副会长12家,常务理事、理事单位21家,涵盖全省各地市,主要有石油化工生产、仓储、批发贸易、终端零售等企业。存储量200多万吨,年销售成品油量达800多万吨。会员企业共有铁路专用线21条,在青岛拥有10万吨油品码头的使用权,目前在建曹妃甸保税港口15万吨级码头4个,并正在海南开发成品油的接卸码头、仓储油库、销售网络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章程
(2013年1月6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河北省石油业商会(简称:河北石油商会),英文名称:Hebei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Petroleum Industry(简称:Hebccpi)。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河北省石油业商会是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领导下的行业性、非盈利性、多经济成份的石油及相关行业的会员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有效渠道参政议政,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会员搭建互动交流平台;以“团结、合作、发展、共赢”为发展目标,以推动我国石油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我国石油市场主体多元化,石油来源多样化,石油价格市场化,稳定国内石油市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己任,促进民营石油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为我国石油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河北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单位河北省工商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www.hebccpi.com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为会员搭建经贸、交流、合作平台,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国内外同行业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内容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六)建立网站、编印油品信息专刊,收集、整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制定行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服务;
(七)组织会员参加河北省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www.hebccpi.com
(八)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河北省工商联委托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copyright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 www.hebccpi.com
(一)企业会员:生产和经营本行业产品为主的企业单位; 本文来自hebbccpi.com
(二)团体会员:本行业的社会团体;
(三)个人会员:本行业的技术人才、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其他相关人士。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copyright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石油业及与石油业相关的骨干企业、组织或个人;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四)企业入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遵守本会制定的行规、行约。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按要求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单位讨论通过; 内容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四)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单位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四)向本会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五)请求本会给予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www.hebccpi.com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本文来自hebbccpi.com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www.hebccpi.com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接受本会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牌并按本会相关规定办理退会手续。会员如果1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或1年内不参加本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和辞去所担任的本团体职务。
第十三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选举理事会;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opyright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河北省工商联审查并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三)筹备或委托秘书处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理事、常务理事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本文来自hebbccpi.com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的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本会常设机构行使常务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三条 本会实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轮值负责制,轮值时间一年。设立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由轮值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主持操办。轮值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授权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
第二十四条 会长办公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内容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河北省工商联审查并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本文来自hebbccpi.com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为5 年。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河北省工商联审查并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河北省工商联审查并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三十条 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本会在各市、县设立石油业商会会馆,作为办公、会员集中开会、交流信息、研究工作、贸易谈判的场所。会馆的设立工作一般由该市、县的省商会副会长(或常务理事)牵头,并提供场所。
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负责指导本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重大项目开支把关后提交会长办公会审议;
(五) 授权轮值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主持商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轮值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按会长指示主持商会日常工作。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三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等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五)受会长委托处理特定事宜;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内容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copyright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收取会员会费,并制定《会费收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八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copyright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三十九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四十一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河北省民政厅和河北省工商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内容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六章 会 徽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会徽由红、黄、蓝三色图案组成,黄色字母“SH”为商会中文拼音第一个字母的缩写。蓝色油滴代表石油行业;红色的飘逸环形与字母H象征纽带、桥梁。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四十五条 会徽的使用范围:本会开会会场、办公地点和其他开展活动的地方可以悬挂;可作为会章佩戴;可作为会员证、会员名片、纪念品、办公用品上的标志。 内容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四十六条 本会会员佩戴的会徽由本会秘书处负责统一制作,任何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不得擅自制作。未经授权,不得作商业用途。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四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河北省工商联审查同意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河北省工商联审查同意,并报河北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会长办公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报河北省工商联审查同意后,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文来自hebbccpi.com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河北省工商联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经河北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河北省工商联和河北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本文来自hebbccpi.com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河北省工商联和河北省民政厅备案。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河北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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