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 周音)中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3日披露,自11月22日起,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在中国管辖水域内航行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海事局表示,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入推进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船舶进出港管理由报告制度替代此前的签证制度,有助于船舶进出港管理,适应服务航运发展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报告制度的实施,将使船舶进出港口更加便利,船舶周转效率大大提升。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实施国内航行海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船舶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或者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其中进出港信息包括船舶航次动态、在船人员、客货载运信息等。
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海事管理机构将加强对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现场核查,通过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CCTV(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港口调度和客运售票系统等多种手段掌握船舶航行动态和在船人员信息,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对不按相关规定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将其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实施每港必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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