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立法工作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针对突出风险,及时弥补监管短板,排查监管制度漏洞,完善监管规制,加快对银行股东代持、资管业务、理财业务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银监会计划在2017年完成46项立法项目,其中包括4项行政法规、11项规章以及11项规范性文件。除了上述提及的重点领域的立法项目之外,还包括《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制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等具体任务。
《通知》显示,2017年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提出的立法项目共16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金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制定)、《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等。